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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香米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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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文件

桂粮发〔2019〕1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西壮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

“广西香米”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 “广西香米”

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

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

物资储备局 农村厅

2019 年 1 月 2 日

—1—关于加快推进 “广西香米”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

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的通知》(桂发

〔2018〕12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切实保障粮

食安全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36 号)精神,充分发

挥广西粮食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优质粮食产业化发展,努力打

造我区千亿元粮油产业,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经自治区人

民政府同意,从 2017 年起,以实施“广西香米”品牌战略为重

点,积极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加快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现

就加快推进“广西香米”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广西香米”产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2017 年视察广西关于“广西

有条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以构建现

代农业产业体系,延伸农业产业链,着力发展高附加值、高品

质农产品……,把现代特色农业这篇文章做好”重要讲话精神,

结合贯彻落实《广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全面推进广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及粮食产业实

现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促

进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打造“广西香米”区域公用品

牌为重点,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在广西的实施,将广西粮

—2—食产业充分融入“一带一路”重要门户建设,实现我区粮食产

业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广西香米”品牌建设,力争通过 3 年的品牌创

建,带动我区优质香稻种植面积和产量,从目前的 150 万亩、

产量 50 万吨,至 2020 年扩大到 300 万亩、120 万吨,引导和

带动农民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把“广西香

米”打造成为享誉全国的知名品牌,带动一批粮食产业化龙头

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我区粮食产业发展。

二、发展“广西香米”产业的重点任务

(一)抓好“广西香米”优质稻品种的研发选育和推广。加

大力度做好优质稻良种的研发、选育和推广工作,从品种、种

子、育秧等环节入手,集中技术和资金研发、选育优质品种。

加大科技经费的支持力度,针对优质香稻新品种选育及配套药

肥减施增效栽培技术研究等设立一个科技专项。现阶段在南宁、

桂林、来宾、贵港、玉林等区域进行重点推广“丝香 1 号”、

“野香优莉丝”、“百香优 9978”等优良品种。以培育 “广

西香米”等优质稻优良品种为切入点,建立“种业拉动米业,

米业推动种业”的链条;在适宜的优质粮产粮大县建立繁种育

种基地,配套建设标准种子实验室、种子仓库和种子精选包装

设备,逐步提高科技实力,为优质稻品种的种植提供坚实后盾。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农科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同建立

优质稻新品种评选、推荐和认定的年度定期协商工作机制,以

—3—市场为导向开展新品种的评定和推广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

厅、广西农科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负责)

(二)加快和扩大优质粮源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中国好

粮油”示范县和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建

设,在我区适合“广西香米”等优质稻种植的南宁、桂林、来

宾、贵港、玉林等区域建立优质稻粮源生产和收购基地,扩大

“东津细米”,“古辣香米”等地理标志产品的种植面积,引

导带动农民调整粮食种植结构,扩大广西香稻种植面积。进一

步落实和完善优质稻粮食订单收购政策,增加优质粮食品种的

收购量,保证粮食储备和加工用粮稳定,提高种粮农户的积极

性,真正形成“企业+基地+农户”的“广西香米”品牌产业链

模式,推动“广西香米”品牌建设产业化、规范化和集约化。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等部门负责)

(三)不断优化地方储备粮储备品种结构,继续加大优质

稻储备规模。在现有优质稻储备规模的基础上,逐年增加优质

稻储备,减少普通稻储备。通过储备品种结构的优化,为粮食

加工企业提供优质、成本可控的粮源,为“广西香米”品牌建

设提供有力保障。(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农发行广西分行等部门负责)

(四)加强“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建设,将之纳入广西

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按照广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2017 年已建设宾阳县、港南区、武宣县、全州县等

—4—4 个“中国好粮油”示范县,2018 年至 2019 年计划在永福、象

州、桂平、港北等 11 个县(市、区)实施“中国好粮油”示范

县创建。将“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内的“广西香米”产品生产

和加工企业全部纳入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范畴,利用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平台带动广西香米产业发展。组

织“广西香米”种植农户、制种农户投保政策性水稻保险和政

策性水稻制种保险,鼓励龙头企业、种植基地为种粮农户投保,

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开发针对“广西香米”的特色险种,为香米

产业提供更全面的保险保障,切实减轻农户负担,调动农户种

植“广西香米”的积极性。(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

农村厅、财政厅、保监局等部门负责)

(五)扶持和推动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扶持培育壮

大一批优质香米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

企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粮食企业申报和认定自

治区级和国家级农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粮

食加工流通企业优先给予支持;支持龙头企业扩大产能规模、

提高产品档次、创立知名品牌,培育扶持以粮食种植、收购、

加工和创建品牌为一体的粮油产业企业集团。同时,加强对粮

食加工中小企业参与“广西香米”品牌创建的指导服务,以奖

励或资金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品牌建设企业的支持,解决企业筹

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通过积极发挥政府资金引导的作用,带

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粮食产业。(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等部门负责)

—5—(六)提升“广西香米”加工和转化水平。充分利用广西的

优势粮食资源,积极引导广西香米产业联盟企业通过引进先进

技术和设备,促进加工技术革新改造,升级传统加工工艺及设

备,提高我区优质大米档次及质量,提升“广西香米”加工转化

水平和科技含量。扩大“广西香米”在区内外市场的占有率,

推动“广西香米”产业发展。(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

信厅、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

(七)建立“广西香米”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广西香米”

质量追溯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品牌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制,

加强品牌标准体系建设,做到“来源可查明、流向可追踪、信

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将“广西香米”质量追溯体系纳入

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管理平台。通过质量标准的

引领和管控,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与监管,提高

“广西香米”品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

备局、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

(八)抓好“广西香米”品牌宣传和推广工作。加强对“广

西香米”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鼓励企业发掘我区地

方特色优势,加大对无公害、绿色、有机粮油产品的推广和认

证力度,指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广西香米”

图形商标注册,争创广西名牌产品、广西优质农产品、地理标

志产品,通过质量管控、文化创新、科技创新等手段,做优做

强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现代粮食产业。通过广告宣传、展会推

介、电商对接、直营体验等方式,加大“广西香米”品牌推广,

—6—促进企业和品牌抱团发展。每年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积极组织

广西香米产业联盟企业参加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优先支

持“广西香米”品牌宣传、专场展销推介等活动。(自治区粮

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广西香米”品牌建设的组织领导。自治区粮

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厅积极协同财政、工信、市场监管、

食药监、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建立“广西香米”区域公用品

牌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研究解

决“广西香米”品牌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形成政策

支持、公共服务及人力、财力、物力上的组织协调机制。各相

关市、县也相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当地品牌建设的组

织领导。(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工信厅、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负责)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广

西香米”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利用产粮大县奖励资

金等支持广西香米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积

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广西香米产业发展的投入。

对广西香米产业联盟企业购置的各类粮食生产机械及烘干、仓

储、加工设备,纳入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可按规定申

报农机具购置补贴。(自治区财政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

机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

(三)健全金融支持和用地优惠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

—7—创新贷款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

要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广

西香米产业联盟企业的信贷支持,尤其要加大对“广西香米”

优质品种收购和储备的信贷支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按

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对广西香米产业发展重点

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自治区金融监管局,农

发行广西分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

负责)

(四)发挥政策扶持引领作用。在继续优化直补订单收购

政策,适当增加优质稻储备的同时,认真研究制定“广西香米”

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扶持政策,充分利用“优质粮食工程”在示

范县及示范企业开展低温准低温库建设。加大对粮食产业化经

营的政策扶持和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扶持和培育优质香米

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同时,加快香稻新品种审定速度,积极

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广西香米”品牌创建,带动更多社会资源

投入。(自治区财政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负责)

(五)营造良好的品牌建设环境。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行为,支持建设“广西香米”品牌信用信息

平台,推进大米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商标注册的信用信息共

享, 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

保护体系。规范香稻新品种名称命名,塑造“广西香米”品牌

形象,推动“广西香米”产业加快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农科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负责)

—8——9—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4 日印发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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